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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12部门印发《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

时间:2021-01-08  来源:健康山东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 535 次

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,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山东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,有关要点如下:

工作目标

到2025年,建成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、覆盖城乡、运行高效、服务优质的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,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在完善平面急救站点布局的基础上,积极打造陆、水、空立体急救齐全的院前急救网络;院前医疗急救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,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,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,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。

具体指标

——设区的市设置急救(急救指挥)中心。

——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,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,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-20公里。

——以地级市为单位,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,以县域为单位,在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基础上,可结合服务半径、人口数量等因素,合理增加救护车数量,确保满足急救服务需求。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,其中至少40%为负压救护车。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%。

——全省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%;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%;3分钟出车率达到95%;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%;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%。

——设区的市急救(急救指挥)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。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。

——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(站)急救医师数量满足服务需求。

主要任务

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。科学规划布局院前急救站点,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。

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,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,科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分级分类规范管理。

促进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。强化统一调度指挥,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,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,努力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,提升公众急救技能。

加强政策保障。完善价格体系和医保报销政策,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激励保障政策,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能力,保障救护车辆权利。

组织实施

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市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急救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,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部门分工,结合实际,将相关任务分解为年度工作任务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。

强化部门协作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,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,加强行业监管,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。

加强督导考核。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,以问题为导向,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。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督导、考核机制,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,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问责。

营造良好氛围。各地要利用多种媒体形式,广泛宣传普及急诊急救知识,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。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,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。树立、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,展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、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责任编辑:李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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